報名資格


  • 標竿AI組織獎|團體獎

    1)設立於台灣之公民營企業、政府機關(構)、大學、醫院或其他正式登記之法人。

    2)報名產品或服務須於2023年1月後推出,且已上線或已結案之數位專案,影響範圍為企業內部。

    3)基於獎項多元性與鼓勵更多標竿企業參與,2025年曾獲得本獎項(原去年「數位轉型獎」)之獲獎者,今年不得報名。


  • AI服務創新獎|團體獎

    1)設立於台灣之公民營企業、政府機關(構)、大學、醫院或其他正式登記之法人。

    2)報名產品或服務須於2023年1月後推出,且已上線或已結案之產品或數位專案。

    3)惟基於公平原則,已得過2025年本獎項(含原AI Selected獎—創新研發獎、AI Selected獎—社會影響力獎及社會影響力獎)之相同作品、專案或產品,今年不得報名。


  • 最佳IT雇主獎|團體獎

    1)設立於台灣之公民營企業、政府機關(構)、大學、醫院或其他正式登記之法人。

    2)報名內容所描述之人才培育與工作環境措施須已實際執行,並具體可查證。

    3)基於獎項多元性與鼓勵更多標竿企業參與,2025年曾獲得本獎項之獲獎者,今年不得報名。

    4)最佳IT雇主獎之徵件,主辦單位得視情形調整資訊部門人數規模、新創企業及產業分類,並以有利於報名者的方向建議更換投件類別。


  • 社會影響力獎|團體獎

    1)設立於台灣之公民營企業、政府機關(構)、大學、醫院或其他正式登記之法人。

    2)報名產品或服務須於2023年1月後推出,在台灣已上線或已結案之專案,或在台灣公開上市且仍持續銷售、服務或營運中的資訊軟體產品,不限公司內外部專案,須於報名前已取得重要成果。

    3)申請者可為企業本身,或承攬該專案之委外業者。委外業者需事先取得企業之同意。

    4)惟基於公平原則,已得過2025年本獎項(含原AI Selected獎—社會影響力獎、社會影響力獎)之相同作品、專案或產品,今年不得報名。


  • 開源貢獻獎|個人獎

    1)個人報名,無需以機構名義參加,不限國籍。

    2)惟基於公平原則,已得過2025年本獎項者,今年不得報名。

    3)於2023年1月後對與台灣相關的開源專案(在台灣發起,或本人目前居住於台灣)有實質貢獻,包括技術(如內容更新、版本發布)或非技術(如專案推廣、教育培訓)層面。

    4)所有貢獻成果須於報名前已完成,並有可查證之公開紀錄。


評選標準

  • 標竿AI組織獎評選標準

  • AI服務創新獎評選標準

  • 最佳IT雇主獎評選標準

  • 社會影響力獎評選標準

  • 開源貢獻獎評選標準